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北院区病媒生物防治服务项目。 2. 项目实施地点:北院区: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228号南院区;青年路 504号、486号。 3. 招标范围: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北院区内建筑、道路、下水道及 绿化带等区域内的进行病媒生物消杀防治服务。 4. 服务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 项目预算:包干价,最高限价:北院区:43011.63元/年;南院区:39188.37元/年。 二.服务要求及说明 1. 防制对象:老鼠、蟑螂、蚊子、苍蝇、蚂蚁等。 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 级及以上要求。 3. 服务内容: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定期进行药物喷洒、毒饵投放、下水道防制、鼠洞封堵、孳生地清理指导和防制效果评估等工作。 4.作业频率: ﹒ 日常维护:根据院方要求及实际情况,原则上全院日巡检每月消杀。 ﹒应急保障:建立快速应急消杀机制。在重大活动前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发生时,确保2小时内相应、4小时内抵达现场开展消杀工作,24小时内解 决问题。 ﹒ 集中消杀: 配合爱国卫生运动开展集中灭鼠、灭蚊行动。在登革热 高发季节,增加灭蚊作业频次。 下载
4. 技术及用药要求: ﹒用药安全:必须使用国家农业农村部及卫健部门认可的、高效低毒的卫生杀虫剂和灭鼠剂。严禁使用剧毒、违禁药物。消杀产品其生产企业须具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并提供药品的“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 及“MSDS” 文件。 设备要求:具备相关的消杀设备,且能应对大面积及下水道复杂环境的消杀。 监测设施:室外需按要求安装并维护灭鼠毒饵站,并绘制布点图。毒饵站需有警示标识,定时检查及补药。 防护要求:消杀作业时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佩戴工牌,作业存在影响周围人员情况,需提前张贴温馨提示。 5. 法律法规依据 本项目采购活动适用以下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全国爱卫会〔2009)9号〕 《云南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昆明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国家标准: GB/T 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 GB/T 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蚊虫》 GB/T 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蝇类》 GB/T 27773-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蜚蠊》 下载GB/T 36786-2018《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医院》 WS/T 784-2021《登革热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标准》 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 6. 药品储存及应急 如有相关药品存放于院内,需做好存放及出入库管理。 作业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中毒或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 .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有害生物/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相关能力资质,资质在有 效期内,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2.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关工作资质,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 设备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药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关联关系限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 安全与纪律要求: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 和患者休息。操作应符合安全规范,确保医院人员、设备和自身安全。对接 触到的医院内部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分包。 五.商务要求 下载1. 工期要求:按合同要求执行。 2.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不支付预付款。每月工作完成后需经甲方考核,考核不合 格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考核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金额100%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每半年支付一次,南、北院区分开支付。 3. 提供近3年承担类似规模或者类型的业绩(如有) 4. 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解决相关病媒生物影响(甲方原因除外),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或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服务连续三个月经甲方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若因乙方操作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影响甲方、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若乙方服务结果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乙方须免费重新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且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 1. 投标报价明细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 项目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4. 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5. 主要药品的质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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