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雅安市中医医院企业信息病媒生物防制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择优选取供应商,现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雅安市中医医院企业信息病媒生物防制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采购病媒生物防制
二、资金情况
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 预算金额:26520元/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2.供应商营业执照应具备四害防制专业相关资质
四、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根据爱卫办要求进行病媒生物防制。包括但不限于蛇、老鼠、苍蝇、蟑螂、蚊子、蜈蚣、白蚁等虫类的消杀清除。
(二)服务要求
1.消杀人员要求: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印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
2.按医院要求对医院各院区范围内(含室内外)及指定位置进行月消杀服务,消杀工作人员进场服务时,须着工装,佩戴工作证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进行服务时需填写服务记录并提交每处服务水印照片,服务记录须医院经办人员签字,签字后交医院留存。
3.月服务费最高限价如下表,供应商每月消杀频次不低于两次,如各区域如出现病媒生物活动频繁、未达到爱卫办相关管理标准、医院投诉、专项检查、季节性滋生病媒生物、消杀不到位等情况需增加消杀频次的,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月服务费中,不再另行付费。
服务区域 | 服务频次 | 月服务费最高限价(元) |
雅安市中医医院企业信息城后路院区 | 每月开展消杀服务不低于两次,同时须根据实际消杀情况、气候和医院特定区域和检查等情况增加消杀频次。 | 1050 |
雅安市中医医院企业信息县前街院区 | 480 |
雅安市中医医院企业信息小北街医养中心 | 320 |
雅安市中医医院企业信息幸福里新区门诊 | 140 |
联包帮大院 | 220 |
医院临时指定区域 | 0 |
以上服务区域如有变动由医院自行决定,所有产生的消杀费用半年结算一次。
4.供应商进场前应事先做好施药前通知,协助医院张贴施药公示,不能影响医院正常的工作的开展。
5.防制药物使用需求:需使用《全国爱卫办除四害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卫生杀虫与灭鼠药品名单》中药物(其余虫类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消杀),不得使用急性鼠药或具有挥发性毒性的防制药品。并规范放置,按要求标明为病媒防制药品等安全警示,确保对辖区内的人员、动植物及公共设施不能造成损害,如有损害,由其自行恢复。投(施)药后,需向院方指出防护的部位和措施。
6.防制标准:达到医院及国家爱卫办相关要求,院区内(含病房、过道、所有卫生间、医生办公室、会议室、开水间、热饭间等)需达到无老鼠、蟑螂。蚊、蝇等病媒生物密度不大于相关国家标准,并做好日常消杀维护和巩固工作,及时添补消杀药品等防制设施,确保消杀效果。并向采购人提出完善三防设施建议,由供应商进行防鼠设施的修复和增设,做好日常灭鼠除害的巩固工作。如因消杀效果不理想造成投诉的,则由供应商免费再次消杀。
7.响应时效:供应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采购人通知需紧急处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需在2小时内到达医院。不得出现无故不响应,推诿等情况。
8.所有消杀工具和配套设施由供应商提供。
9.供应商投标时需出具保障室内人员等安全的情况下蚊虫的消杀方案。
10.供应商需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采购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现场踏勘过程中的人员安全问题由踏勘商家自负,现场勘察联系人:艾老师,联系电话:0835-5195530。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续签,一个合同周期结束后,医院有权根据上一年度服务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二)服务地点:雅安市中医医院企业信息城后路院区、雅安市中医医院企业信息县前街院区、雅安市中医医院企业信息小北街医养中心、雅安市中医医院企业信息幸福里新区门诊、联包帮大院及临时指定区域。
(三)付款说明: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或接采购人临时通知进行现场消杀工作,提供消杀过程资料并完善相关报账流程资料,采购人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并完成医院付款流程后30日内,每半年据实结算一次费用。
(四)违约条款
1.如供应商每月未按时消杀、响应不及时、消杀未达标准、科室或病人投诉(不可抗力除外)、因消杀问题引起有关部门处罚、整改不及时等情况,出现以上行为医院将进行约谈,同时扣除当月服务费10%,约谈超过三次的,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供应商未规范在食堂、病房、治疗区等特殊区域放置防制消杀药品、未规范粘贴警示标识或违规消杀等,造成人员过敏等情况,医院将根据事态严重情况酌情处理并扣除当月服务费10%;造成人员伤亡、中毒的,立即终止服务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执行验收;若对验收标准有异议,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以更严格标准执行;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采购人相关验收规定执行。
(六)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月服务费最高限价基础上“折扣率”报价(0%<折扣率≤100%),报价为一次性含税包干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含鼠蚊蝇蟑常态化消杀、密度监测、应急处置、药剂、人工、运输、税费、管理费、迎检消杀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折扣率的100%;供应商报价低于折扣率50% 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六、响应文件获取方式、递交地点及时间
(一)响应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可通过雅安市中医医院企业信息官网(https://www.scsyaszyyy.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
(二)响应文件获取递交地点:雅安市中医医院企业信息门诊大楼7楼招标采购科(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支持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七、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 响应文件需按要求填写完整,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外包装袋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封口处加盖公章;
2. 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附件要求的全部材料;
(2)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3)资格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单独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参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格式自拟);
3. 响应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资格,并列入采购人不良供应商名单;
4. 未加盖公章、未装订成册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响应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加急标书代写
八、信用查询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九、评审相关事项
1. 评审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采购人将组织院内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评审地点:雅安市中医医院企业信息城后路院区;
3. 评审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对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完整性、产品符合性等进行综合评审,在符合资格及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 供应商无需到评审现场,评审结果将通过医院官网或电话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十、其他事项
1. 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提供虚假资料、拒绝签订合同、不履行承诺等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可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 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约定;
3. 本项目采购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雅安市中医医院企业信息所有。
十一、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雅安市中医医院企业信息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
联 系 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835-3666106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8日
附件:询价响应文件(5).docx
639288067495593442406280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