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82025051210869262)
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企业信息(采购人)对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48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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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描述: 1.服务内容:加强对学校食堂内外“蚊”、“蝇”、“蟑螂”、“鼠”等有害生物的防制工作;范围扩展到校园及校园围墙附近区域、重点水域、排污管道等地方的有害生物的防制工作。 2.服务要求:供应商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预防控制方案,并严格执行,每月至少安排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对学校食堂内外及校园环境的有害生物防制工作,治理效果达到或者优于全国爱卫会公布的除四害国家标准。根据学校需要,随时到校进行病媒生物防制。 3.中标供应商到校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管理,人身财产安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4.全年病媒生物防制计划。 时间 | 主要消杀对象顺序 | 作业频率 | 一月 | 老鼠 | 蟑螂 |
| 2 | 二月 | 老鼠 | 蟑螂 |
| 2 | 三月 | 老鼠 | 蟑螂 | 越冬蚊蝇 |
| 2 | 四月 | 老鼠 | 蟑螂 | 蚊幼、蚊子 | 苍蝇 |
| 2 | 五月 | 苍蝇 | 蚊幼、蚊子 | 蟑螂 | 老鼠 | 其他害虫 | 2 | 六月 | 苍蝇 | 蚊幼、蚊子 | 蟑螂 | 老鼠 | 其他害虫 | 2 | 七月 | 苍蝇 | 蚊幼、蚊子 | 蟑螂 | 老鼠 | 其他害虫 | 2 | 八月 | 苍蝇 | 蚊幼、蚊子 | 蟑螂 | 老鼠 | 其他害虫 | 2 | 九月 | 蚊幼、蚊子 | 苍蝇 | 蟑螂 | 老鼠 | 其他害虫 | 2 | 十月 | 老鼠 | 蟑螂 | 蚊幼、蚊子 | 苍蝇 | 其他害虫 | 2 | 十一月 | 老鼠 | 蟑螂 | 蚊子 | 苍蝇 |
| 2 | 十二月 | 老鼠 | 蟑螂 |
| 2 | 备注 1 | 1. 气温低于10°,昆虫的消杀主要在窨井地面以下部位。 2. 开始灭鼠首月按集中灭鼠频率执行。 夏季蚊蝇消杀安排在上午 6 点-10 点或下午 4 点-7 点时间段;鼠类控制不受时间限制。因天气因素导致计划作业日不能进行作业的,及时调整作业时间。 |
5.药品、器械要求 5.1.灭鼠药及其它防制设施设备、消杀药剂、毒饵盒等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5.2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杜绝使用来源不明无“三证”或质量不稳定的卫生杀虫剂,确保灭效和人畜等各项安全,符合绿色环保的有关要求。鼠、蚊、蝇、蟑螂药品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细见下表:
用途 | 药品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灭鼠 |
| 1.有效成份含量:≥0.005%。 2.剂型:饵剂。 3.诱饵(载体):稻谷、玉米、小麦及其它赋形剂。 4.提供药品三证(即: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 5.生产期: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为2025年新生产的产品。 | 灭蟑螂 | 呋虫胺 | 1.有效成分含量:≥0.5%呋虫胺 2.剂型:饵剂。 3.提供药品三证(即: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 4.生产期: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为2025年新生产的产品。 | 灭蚊灭蝇 | 顺氯﹒残杀威 | 1.有效成份含量:≥15%顺氯﹒残杀威。 2.剂型:悬浮剂。(有效成分及其含量:顺式氯氰菊酯8.5%,残杀威6.5%) 3.提供药品三证(即: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 4.生产期: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为2025年新生产的产品。 |
展开 | ¥48000 | 1(年) | ¥48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基本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5-05-16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5-16 11:00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联系人: 彭云
联系座机: 023-67456338
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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