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280万元;其中包1:人民币222万元,包2:人民币25万元,包3:人民币33万元;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2.8万元;其中包1:人民币168.72万元,包2:人民币19万元,包3:人民币25.08万元;
3、备案编号:51018523210200001610[2023]00192;
4、采购品目:C05990000 其他社会服务;
5、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
6、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和履约保证金;
7、付款方式:
包1:成交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全面完成2023年约定范围内的病媒生物(老鼠、苍蝇、蚊子、蟑螂)消杀和免费发放消杀药品工作,合同期满,如未出现扣款事项,经简阳市爱卫办组织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00 %;市爱卫办组织邀请专家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 %;
包2:成交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全面完成 2023年约定范围内的全年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合同期满,如未出现扣款事项,通过简阳市爱卫办组织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00 %;市爱卫办组织邀请专家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 %;
包3:成交人按照采购方工作计划及相关要求完成任务后凭服务记录表和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收费标准下浮16%计算进行收取;
9、资格条件:(1)单位(自然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2)单位(自然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