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乡)街道农办:
为展示科学灭鼠综合技术,持续推进科学安全灭鼠、有效控制鼠害,进一步巩固统一灭鼠成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区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海曙区2023年农村科学安全灭鼠示范区实施主体及农村灭鼠试验主体各1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海曙区域范围内的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区须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环境相对独立。农村灭鼠试验主体以灭鼠示范区内农户为优先。
二、申报流程
申报农村科学安全灭鼠示范区实施主体的,由申报对象向所在镇(乡)街道提出申请,填写《海曙区2023年农村科学安全灭鼠示范区实施主体申报表》(附件1),申报农田灭鼠试验主体的,由申报对象向所在镇(乡)街道提出申请,填写《海曙区2023年农村科学灭鼠试验主体申报表》(附件2),经镇(乡)街道审核上报至区农业技术管理服务站进行资格再审,最终择优选定项目实施主体。
三、主要目标
(一)示范区非化学灭鼠技术覆盖率90%以上;
(二)做好灭前、灭后鼠密度监测,11月上旬示范区灭鼠效果达85%以上;
(三)示范区灭鼠安全事故“零”发生;
(四)对灭鼠技术进行效果评价。
四、实施内容
(一)灭鼠示范区主要实施内容:
1、非药剂灭鼠技术,包括鼠笼、鼠夹、粘鼠板等非药剂措施控制害鼠技术;
2、药剂灭鼠技术,包括科学投饵、物理药剂使用技术等。
3毒饵站使用技术;
4、其它环境综合控制技术措施。
(二)灭鼠试验主要试验内容:
1、高温覆膜灭鼠技术(5亩以上);
2、灭鼠技术效果评价。
五、绩效评估及补贴标准
针对农村科学安全灭鼠示范区,对照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予以认定。对通过认定的示范区,按照2万元/个标准进行补助。针对农田灭鼠试验主体,按照1万元/个标准进行补助。
六、注意事项
各镇(乡)街道农办请于2023年5月22日前向区农业技术管理服务站递交申报表,逾期不予受理。经综合评审后,区农业农村局公布本次入围的主体名单。
附件:1. 海曙区2023年农村科学安全灭鼠示范区实施主体申报表.doc
2. 海曙区2023年农村科学灭鼠试验主体申报表.doc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企业信息企业信息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