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交易平台全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应按照“政采云”平台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咨询。
4.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必须自行完成以下操作: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申领、CA锁绑定、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否则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电子标服务
①正式供应商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注册供应商-立即入驻(操作指南链接: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03-16/1969.html);
②CA驱动和申领流程、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或CA驱动和申领流程(链接: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86505810049);
③CA锁绑定操作指南:用户登录-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CA登录与绑定操作指南(链接(需登录后查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GQcTNXEBiyELHE-oocEg)。
4.3供应商应当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电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
4.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4.5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解密、报价文件确认等环节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时使用的必须为同一个。
5.政采贷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衢州市常山县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常山县“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www.zjcs.gov.cn/art/2022/1/10/art_1229091236_4857590.html。
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常山县政府网(http://www.zjcs.gov.cn/col/col1229635770/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