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人至少承揽过1项病媒生物监测与防制服务或有害生物防制服务等相关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的有效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合同签署页等),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 响应人须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响应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事业单位提供“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网站(https://gjsy.scopsr.gov.cn/),须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如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响应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须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响应人最近三年(2023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严重影响到与本次采购的相关的诉讼及仲裁案件,响应将被否决,须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评审委员会将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辅助企查查、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查询,一经发现,相关响应人全部否决,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5)响应人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未被国家管网集团纳入黑名单或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响应人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质量责任事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响应人须承诺如被国家管网集团纳入黑名单或暂停品类产品使用,已经完成评审的同意采购人不予发放成交通知;已经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意采购人不予签订合同,并取消响应人的成交资格;已签订框架合同的,同意不得再下新的采购订单;已签订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同意终止合同。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评审委员会在现场对以上1)、2)、3)、4)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响应文件提供截图不清晰或明显有误或不完整的,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