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委托,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对RZZB-CG-2026002 祥谦镇公共环境“除四害”卫生消杀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祥谦镇公共环境“除四害”卫生消杀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3号楼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ZZB-CG-2026002
项目名称:祥谦镇公共环境“除四害”卫生消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589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75890.00元
投标保证金:27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所属行业 |
1 | 祥谦镇公共环境“除四害”卫生消杀服务 | 1 | 275890 | 年 | 在祥谦镇人民政府办公区、峡南社区、新建社区、枕峰村、泮洋村、兰圃村、门口村、中院村、岐尾村、凤港村、琯前村、双龙村、澜澄村、卜洲村、江中村、禄家村、洋下村、辅翼村、三溪口村、肖家道村、虎山村 等21个公共外环境(包含公园、公厕、村居社区等)进行“除四害”卫生消杀服务。本项目服务期一年,服务期间对各村庄外环境灭蚊蝇5次、下水道热烟雾灭蟑5次、外环境灭鼠2次。灭蚊蝇、蟑、鼠同时进行。每个村庄每次服务人员不少5人,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0.5天。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一般资格要求
2.1.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
2.1.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1.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1.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2.1.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2.1.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1.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2.1.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1.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未列明行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2.1.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1.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2特定条件
2.2.1资格承诺函: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2.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8-21 至 2026-08-28,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3号楼7层)
方式:(1)现场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至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3号楼7层)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邮件方式: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文件发售登记表(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与文件费用转帐凭证一并发送至fjrztx001@qq.com。(3)采购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由购买人承担(到付)。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以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注: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100元(人民币)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3号楼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银行账号:591905065210202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
地址:祥谦镇祥宏中路188号
邮编:350112
联系人:李建平
联系电话:0591-22253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福州软件园F区3号楼7层
联系电话: 0591-87529682、13055768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炎红 叶芸秀 黄尚虎
电话: 0591-87529682、13055768876
开户名: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6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