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同安城建水务环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委托,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对2026-WS281同安区2026年小型水库白蚁防治服务项目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13.329122万元(不含税)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一: 项目名称:同安区2026年小型水库白蚁防治服务项目,采购预算:13.329122万元,项目内容:同安区2026年小型水库白蚁防治服务项目,1项,预算金额(不含税):13.329122万元。服务期:本合同签约之日起一年。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现场通知为准,供应商接采购人通知后随时进场开展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一资格要求: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指定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供应商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 2、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截止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前6个月任一月份(不含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内容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具有白蚁防治企业登记(备案)证书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白蚁防治服务或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或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提供相关企业登记(备案)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作为佐证(若营业执照上未体现具体经营范围,可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上查询的供应商基础信息-营业执照信息页面查询的结果页面截图作为佐证材料)。 5、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第五章“关于公正性要求的书面声明”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6、廉洁承诺: 供应商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磋商文件第五章“廉洁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须提供“没有围标串标”的书面声明。(按磋商文件第五章“无围标串标行为的书面声明”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出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中(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非经营异常的书面声明”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9、本项目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仅限于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等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由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③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0、供应商须承诺:①截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裁判文书的公布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的裁判文书中,近三年内无因供应商违反或不恰当履行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合同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 ②截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止,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如果供应商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响应资格/成交资格,若已签订项目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1、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12、(1)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范本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已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须再提供本项目资格要求2、3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6-08-10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合同包一人民币100元;
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磋商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磋商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获取后如需纸质文件的供应商可至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702单元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前台领取(咨询电话0592-5822910)。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08-11 14:30:00】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2、递交方式及地点:线下递交纸质文件,递交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702单元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收标处并在签到表上签到,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08-11 14:30:00】
2、开启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702单元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评审室
七、其他
1、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并结合采购人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3、“磋商响应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开户行:厦门银行开元支行;账号:80117600002268; 磋商响应保证金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磋商响应保证金联系电话:0592-5822902。
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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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同安城建水务环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2567号同安城建大厦4层裙楼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92-7033287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702单元
联系人:刘芳艳
联系电话:0592-582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