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公告】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企业信息病媒生物防制采购项目
| 序号 | 公告事项 | 内容 |
|---|
| 1 | 项目名称 |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企业信息病媒生物防制采购项目 |
| 2 | 项目受理编号 | H51082120260549J |
| 3 | 项目概况 | 为有效防止各类鼠、虫媒介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全民身体健康,根据爱卫办《关于印发<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将病媒生物防制控制在国家标准C级,拟在县城区开展春秋季两季以灭鼠、夏秋两季以灭蚊蝇、蟑螂为重点的除“四害”消杀活动。现根据活动要求采购一批药物和灭鼠设施设备。 |
| 4 | 项目业主 |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企业信息 |
5 项 目 要 求 |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病媒生物防治服务企业一级资质;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
| 其他说明 | 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项目附件中的采购需求,凡采购需求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 等资料,供应商须完整提供,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
| 是否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 是 |
| 证明材料明细 |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供承诺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具备病媒生物防治服务企业一级资质复印件;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 5、技术要求应答表;6、商务要求应答表;7、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8、报价函;9、供应商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
| 6 | 公开选取开始时间 | 2026-07-09 10:00 |
| 7 | 参与项目截至时间 | 2026-07-09 10:00 |
| 8 | 供货时限 |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交货并按照项目相关服务内容及要求表中实施。 |
| 9 | 项目预算总价(元) | 198000.00 |
| 10 | 参数要求 | 详见附件 |
| 11 | 县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 0839-6213809 |
| 12 |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 | 18683907687 |
附件下载1加急标书代写
639189519984183807890104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