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有害生物防制分会

Pest Control Branch Of National Health Industry Enterprise Management Association

全国虫控招投标信息公示

为扎实做好辖区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广州市公共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及早做好蚊媒传染病防控防蚊灭蚊相关工作的通知》(穗公卫办函〔2026〕21号)文件要求,我街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有害生物防制(PCO)机构,作为辖区2026年度蚊媒传染病应急防控协议服务队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度沙园街蚊媒传染病应急防控消杀项目

二、服务内容

承接沙园街辖区突发性蚊媒传染病应急消杀服务,根据街道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完成各类病媒生物消杀任务。

三、项目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总价为300,000元,服务费用以最终入选单位报价及项目实际服务天数为准,据实开展结算。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遴选资格要求

(一)具备广州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行业正规服务证书,单位在岗服务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有害生物防制行业从业人员技能证书,具备专业消杀作业能力。

(二)近年内有承接广州市范围内政府机构同类病媒生物防控服务项目的经验,熟悉政府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消杀工作标准及处置流程。具备广州市内快速应急响应能力,突发蚊媒传染病防控场景下,可保证快速调配组建不少于12名作业人员、配备6台消杀设备的应急作业队伍,高效完成辖区应急消杀处置工作。

(三)近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行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须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的有效查询证明材料。

(四)报名单位须承诺所提交的全部报名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无伪造、篡改、虚报等虚假情形,若存在资料虚假,自愿接受取消遴选及合作资格、纳入信用惩戒等相关处理,承担一切法律及行业责任。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服务项目。

六、报名所需资料

(一)企业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或同等效力行业服务证书复印件,单位人员有害生物防制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三)广州市内政府机构同类应急消杀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验收证明等有效凭证复印件)。

(四)应急服务能力承诺书(明确承诺可提供的应急消杀队伍配置标准,加盖公司公章)。

(五)“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平台信用查询截图及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六)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七)针对突发类蚊媒传染病疫点的应急消杀服务方案、收费标准(包人包机包药费用,服务单位需按街道要求提供宝特星超低容量机器、热烟雾机、常量机器等机器保障,并标配广州市常用类消杀灭蚊药物)、响应机制及服务保障方案。

所有报名资料需整理成册,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由资料编制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资格审查及中选单位确定方式

(一)资格审查及选定由沙园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负责组织,接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指导,街道纪检部门备案。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审法,由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道环监所评审小组组织评审,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择优统筹、讲求效率”的原则,对所有报名单位的资质、业绩、应急能力、信用状况、服务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择分数最高的1家单位为本街蚊媒传染病应急防控消杀服务合作单位,得分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产生中选单位或第二中选单位。如中选单位退出、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服务的,则由第二中选单位补入。

八、报名细则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5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8:00(仅限于工作日收资料),仅接受直送方式送达,逾期送到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水榕四街13号首层沙园街环监所办公室。

(三)联系人:张小姐,联系方式:020-89099903。

九、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具体事宜最终由沙园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负责解释。

(二)报名单位参与本次遴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我单位不承担任何报名、评审相关费用。

(三)中选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公共卫生消杀标准及街道工作要求开展服务,接受街道日常监督、考核及管理。

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