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馆于4月23日发布文物库房消杀项目询价的响应商家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及本馆工作需要,现就来宾市博物馆企业信息文物库房消杀项目进行二次询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目的公司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来宾市博物馆企业信息文物库房消杀项目。
(二)预算金额
伍万元(¥50000.00)以内,包含消杀装置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使用,以及耗材、人工、技术服务等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三)项目内容
消杀文物库房4间,面积约600㎡,层高约3.2m。
(四)项目要求
消杀操作符合文物消杀相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消杀操作过程中确保藏品安全,不污染藏品,高效杀死害虫,防止害虫和霉菌滋生和繁衍,实现对文物的杀虫抑菌及数据监测的需求。
(五)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消杀并通过验收。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本项目服务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服务提供方及操作人员有消杀服务资质,且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三、询价期限
2026年5月25日—6月1日。
四、询价方式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公司在2026年6月1日18时00分前,携带报价文件现场询价,或将相关材料进行密封盖章,邮寄送达来宾市翠屏路东1号来宾市博物馆企业信息4楼办公室。
报价文件组成: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报价活动;
5.报价文件需明确报价总金额、工期、售后服务承诺等关键信息(须盖公章);
6.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盖公章)。
五、评审方式
建设单位将成立评审小组,根据以下综合评分表对报价文件进行量化评审,总分为100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成交报价方。若得分相同,报价较低者优先。根据企业资格、技术与服务、企业资质与历史业绩、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成交报价方。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来宾市博物馆企业信息
联系人:李志尧
联系电话:0772-4280327/18176348788
地址:来宾市翠屏路东1号
电子邮箱:lbbowuguan@163.com
七、其他说明
(一)报价方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视为无效报价;
(二)各报价方若以邮寄方式递交文件,请先将文件按照要求密封档案袋,加盖公章后再邮寄。报价档案袋、报价资料等未按要求编制的为无效报价;
(三)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来宾市博物馆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