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苏州医院(苏州科技城医院)拟对控虫消杀服务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内容:控虫消杀服务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四、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外围公共区域及各建筑物内蟑螂、老鼠 、蚊蝇等的消杀服务(不包含食堂大楼及内部各承租商铺)。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服务要求:
根据虫害发生情况,在虫害发生高峰期每年5-10月,每月安排4次的全面害虫控制,在虫害发生非高峰期每年的11-4月,每月安排2次的全面害虫控制,春节放假不安排作业,每年春季集中对医院门急诊、住院通道、外围环境进行一次全面消杀。
如有临时性需要,供应商需随叫随到。消杀服务须达到“爱卫会”除四害标准要求。所使用的消杀剂为爱卫会推荐使用的药剂,对人畜、食品无害,不污染环境;因控虫消杀过程中药品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员工在院服务期间应遵守服务规范,服从医院管理。
(四)验收:
1.验收的依据和标准:以全爱卫发(1997)第5号《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为控制及验收标准。
2.供应单位采购的药品必须环保,室内、室外用药分开,有国家相关“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主要用药必须符合本次招标的要求并经采购单位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付款方式:先服务后支付,项目验收后,采购方按照供应方提供的有效专用发票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支付一次。
五、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任何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单位具有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城市虫害灭杀、消毒服务备案证。
六、参加询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见附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有授权);
2.询价响应报价表(见附件格式);
3.询价响应单位资格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城市虫害灭杀、消毒服务许可证;
4.控虫消杀服务方案;
5.服务人员配置表和主要人员介绍;
6.控虫消杀现场服务人员经培训或拥有相关资质的证明资料;
7.消杀服务所用药剂的(名称、品牌、数量)及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8.针对本项目的各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和责任承诺;
9.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责任承诺书;
10.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11.响应单位情况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及企业介绍;
12.响应单位以往承担的类似项目一览表以及类似项目客户评价证明等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上述资料需装订成册,装在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封口处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全称,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地方须按要求签署。
七、响应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6日每日8:00~17: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苏州医院(苏州科技城医院)负一楼招标采供中心1办公室
3、联系方式: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12-69584854
八、响应文件提交及中标相关事项: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1.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成功递交响应文件的服务商才能参加此次采购项目。
2.响应单位如需进行现场勘察,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需在递交响应文件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现场勘察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12-69584905)。
3.在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前提下,资质和要求均能满足比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服务商作为成交服务商(协议期内不以市场波动而改变),未中标者不另行通知。若中标者在接到中标通知3天内未及时与院方联系签订服务协议,视为自动放弃,由报价第二低的单位中标,最终解释权归院方所有。
4.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服务商,则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成交服务商。
5.报价在采购预算外的或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商不足三家的,询价采购失败。
4.14控虫消杀服务询价采购公告及附件格式.doc
63911781655597410030112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