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受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局企业信息委托,对南平市建阳区2026年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QFCG002
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2026年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元
数量:1项
采购需求:建阳城区5个街道(潭城街道、宝山街道、童游街道、崇阳街道、崇泰街道)的28个社区(中南社区、永安社区、北门社区、西门社区、西市社区、七贤社区、景龙社区、潭阳社区、南阳社区、宝山社区、桥南社区、黄花山社区、兴建社区、西桥社区、静园社区、营前社区、均亭社区、曼头山社区、同文社区、水东社区、富林社区、暨大社区、童子山社区、嘉禾社区、濯锦社区、狮子山社区、云谷社区、焦源社区)以及5个城中村(城关村、桥南村、童游村、水东村、赤岸村)的公共区域、绿化带、公厕、下水道、水沟、河道、道路、建筑工地、学校、汽车站、火车站、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农贸市场、城郊结合部外环境以及公共场所等开展除四害消杀工作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供应商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供应商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5.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供应商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将被拒绝。需根据以下情形提供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④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其中部分承诺事项的,则应按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24幢107室)。
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前往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24幢107室)对本项目进行报名。供应商应在报名现场如实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的各项内容,方为有效报名。售价:¥3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地点: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24幢1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24幢107室)
六、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我司将通过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asy-prt.com)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法律适用问题: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同时参照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仅出于表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未作规定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局企业信息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348588880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40号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24幢107室
邮编:354200
项目联系人:肖灵芳
联系电话:1515998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