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有害生物防制分会

Pest Control Branch Of National Health Industry Enterprise Management Association

全国虫控招投标信息公示
陵水县新村片区公共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白蚁防治服务单位询比采购公告

各意向单位:

陵水县新村片区公共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现需确定白蚁防治服务单位,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我司拟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白蚁防治服务工作,请贵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陵水县新村镇镇区,建设主要内容为停车楼和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规模如下:

(一)停车楼工程:项目总用地用地面积约7713.85㎡(11.60亩),拟新建一个停车楼及室外配套工程。新建建筑面积15417.89㎡,建设476个停车位,其中停车楼车位为466个,室外大巴车位10个,配建公共厕所;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二)市政道路工程:规划一横路用地面积6553.76㎡,设计长度约429.21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20km/h,红线宽度为14m。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二、控制价

控制价为30000.00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以我司提供的工程相关文件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实施陵水县新村片区公共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白蚁防治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分别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工程范围:陵水县新村片区公共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地下及地上两类建筑物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进行白蚁防治的均属于本合同范围。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装修、室内墙体,电梯井口,管道口,电缆井口,门窗预留口、室外回填土,隔离带、室外绿化、室外管网等。

四、质量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白蚁防治规范、技术标准进行防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白蚁防治质量控制标准。

五、工期要求

白蚁防治进场作业时间以比选单位通知为准,按比选单位要求,分阶段实施白蚁防治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六、合同主要条款

1. 中选价为合同固定价。

2. 付款方式: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参选单位完成白蚁防治工作量达到50%时(以比选单位确认为准),可向比选单位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50%;参选单位完成白蚁防治工作量达到100%,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备案最终通过验收且经比选单位完成结算确认后,可向比选单位申请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参选单位每次申请付款时,均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申请。

3.本白蚁预防工程竣工后15年内,参选单位承包工程项目范围内出现蚁患,由参选单位无偿及时提供灭治服务。

4.在包治期内,参选单位前五年每年对该房屋进行一次蚁患复查,后十年每年复查两次,并向比选单位报告复查结果,出具《白蚁预防工程复查记录卡》给比选单位。

5.参选单位无法按合同约定日期完成白蚁防治工作时,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单位说明情况,如对比选单位后续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参选单位须承担相应责任。参选单位每逾期1天向比选单位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比选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参选单位须赔偿比选单位因此带来的损失并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6.参选单位不服从比选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参选单位每次需向比选单位支付违约金1000元。

7.参选单位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工作成果的,比选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参选单位应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并向比选单位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8.如参选单位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环境保护规定,造成比选单位损失的,参选单位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承担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9.如参选单位在包治期限内,不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灭治、复查服务时,比选单位有权追究参选单位违约责任并要求参选单位承担合同金额30%违约金。

10.合同签订后,因参选单位原因中途终止合同时,参选单位未开始工作的,参选单位支付比选单位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参选单位开始工作但未提交工作成果的,参选单位支付比选单位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参选单位提交成果、但未完成备案事项的,参选单位支付比选单位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需退回比选单位已支付的款项。

1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比选单位与参选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单位须具备至少1项白蚁防治业绩。

3.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受贿犯罪的承诺函。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4.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认可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中选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八、中选承诺

参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之规定,中选候选人自知道其为中选人之日(即中选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日)起30日内,中选人须与采购人按比选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签订事宜,因中选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认可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九、无效报价条款

报价单位有以下任一行为或报价函有以下任一情况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1.询比采购报价函项目名称与本项目信息不符。

2.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规定对询比采购报价函进行签字(或盖章),或公司未加盖公司印章。

3.询比采购报价函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报价单位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询比采购报价函,或者在同一份询比采购报价函中对同一比选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5.询比采购报价函无工期内容、或工期不符合文件要求。

6.报价单位的报价超过控制价上限。

7.经核实在本次询比采购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8.不按询比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9.在资格评审中,询比小组认定报价单位的申请不符合询比采购资格条件。

10.不同报价单位的询比采购报价函相互混装。

11.询比采购报价函封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必须加盖单位印章、签章,或应签字,或加盖骑缝章的内容未按规定加盖印章、签章或签字。

12.询比采购报价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经审查,报价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十、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项目询比单位负责组建,由3名询价小组人员组成。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旅游岛开发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十二、评审标准

(一)本次询比采购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评审。评审小组推荐所有有效报价单位为中标候选人。若报价少于3家,作废标处理,需重新询比采购,若有2家及以上单位报价最低且相同,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如项目询比单位在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项目询比单位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如比选单位在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比选单位有权选择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项目询比单位在“旅游岛开发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询比采购结果公示,公示期1个自然日,公示期结束,询比单位通知中标单位后续签约事宜,不再另行通知除中标单位的其他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小组发现报价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报价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报价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询比采购报价函纸质版与电子版存储介质(U盘)报价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

十三、询比采购报价函及无行贿受贿承诺书的获取

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询比采购报价函、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及中选承诺书。


十四、询比采购报价函递交方式

请意向单位在下载询比报价函后填写“反馈函(扫码下载)”,并于下载询比报价函次日17点前函复我司(盖章扫描版发至812248725@qq.com)。反馈函文件名称以“意向单位名称全称+询比采购项目名称”备注。

请意向单位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5日18:00前将密封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含纸质盖章版正本的扫描件U盘)寄(或送)至以下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海归小镇黎安路陵水发控集团办公楼3楼311招采合约部。逾期寄(或送)到视为无效报价函,不予接收。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5年12月10日

(联系人:肖工,电话:18876693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