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采购内容 我司拟对 信创园一期项目(含会展中心)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北京金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经开分公司; (二)采购内容:信创园一期项目(含会展中心)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三)本项目采购时间为:具体日期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 三、评审规则 以防治服务单价设定拦标价,在不超过拦标价的基础上,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选人,本次有害生物防制服务单价不高于0.35元/平方米/年(含税),若超出此价格为废标。 四、采购需求与标准 (一)项目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12号院 (二)服务范围及频次 1.服务范围 (1) G6F-1地块、 G7F-1地块、 G7F-2地块、 G7F-3地块办公楼、商业、会展、餐厅及地下空间的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工作。 (2) 全面防制面积:575228.75㎡。 (3) 全面防治频次应不少于:灭鼠1次/月,灭蟑1次/月(餐饮单位: 3次/月(4—10月份)),灭蚊蝇3次/月(4—10月份)。 (4) 局部防治(商业和餐厅):4—10月份灭蟑,3次/月,面积:19919.97㎡,总计21次;4—10月份灭蚊蝇,3次/月,面积:19919.97㎡,总计21次,服务区域内喷雾防治; (5) 防治范围及频次根据写字楼装修及入住进度,服务费按实际作业面积结算,作业面积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基本情况 | 楼号 | 地下面积(㎡) | 办公(㎡) | 商业(㎡) | 会展(㎡) | 餐厅(㎡) | 地块 | G6F-1地块 | 1# | 128494.94 | 21705.83 | 89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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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5044.76 | 88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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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18615.77 | 75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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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27370.77 | 72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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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22895.47 | 72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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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7F-1地块 | 1# | 76678.45 | 27995.81 | 134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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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8233.82 | 14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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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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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19.74 |
| 地下商业 |
| 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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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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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1.29 | G7F-2地块 | 1# | 45333.29 | 17019.25 | 127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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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19104.31 | 17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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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20061.67 | 7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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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商业 |
| 23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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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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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16 | G7F-3地块 | 1# | 29348.8 | 15069.25 | 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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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15310.25 | 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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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67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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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商业 |
| 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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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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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98 | 小计 | 279855.48 | 265133.56 | 12594.68 | 10319.74 | 7325.29 | 合计 | 575228.75 |
2.作业时间及频次 (1) 每月作业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监测报告,每月月初前3个工作日提供当月工作计划。 (2) 定期(每季度)更新鼠屋、鼠站、粘鼠板、灭蟑药物及投放台账、点位图及工具、药剂检测报告、应急预案等基础性资料。 (三)服务要求 1.有害生物防制服务包括有害生物防制措施,防制方案设计,防制建议,药品供应、运输、更换,设备投入等内容,防制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老鼠、蟑螂、蚊虫、蝇类。 2.采购人如有其他有害生物防治需求,投标人需提供技术指导。 3.以工、料全包的方式承接采购人委托的有害生物防治作业,进行作业所用的专用机械、工具及各种药物、杀虫剂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放置周期、频次应以采购人通知要求为准。 4.作业人员统一工服,且工服整洁干净,扣好纽扣,不卷衣袖,不赤脚或穿拖鞋,佩戴服务卡;仪容仪表符合我司《员工行为准则》标准要求。 5.负责提供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必须按全爱卫发〔1997〕5号文《灭鼠、蚊、蝇、蟑螂标准》执行,同时满足金隅投资集团下发的服务标准及相关制度中关于有害生物防治内容要求。具体详见《公建物业服务标准1.0》。 (四)药剂使用要求 1.方案文件中拟投入项目的服务方案中应提供拟投入使用的药剂清单,包括药剂的品牌、产地、药性等,药剂清单中的药剂应包括在投资集团集采投标文件中明确的药剂。 (1) 清洁剂、药剂的有害物质含量,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2) 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药品; (3) 结合甲方要求选择使用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网站上最新“除四害药品类产品名称”“除四害器械类产品名称”中所列产品; (4) 使用药剂产品必须出具药剂的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药品检验合格证、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乙方提供并使用的药剂应在有效期内; (5) 提供药剂的品类、药性、药效、原理,解毒方法,以及符合国家规范的检测报告,采购渠道说明; (6) 抗凝血类杀鼠剂及其毒饵投放点应与食品、饮用水和饮用水源隔离。投放的毒饵应在有效期内,已出现霉变的毒饵视为过期毒饵; (7) 抗凝血类杀鼠剂毒饵投放量:每盒投放毒饵宜为30g; (8) 餐厅消杀时不得将药液喷在食品和器具上; (9) 确保使用药剂的安全可靠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用其他药品、杀虫剂,并承担因不安全投放防制药物引发的人、畜中毒事件的一切责任。 2.消杀作业前采购人有权检查是否采用投标文件药剂清单内药剂,如需变更药剂清单需提醒采购人提前备案,禁止私自变更药剂。 3.提供服务期间自愿接受采购人不定期抽检,如药剂、防治用品出现“假药”“劣质药”,药剂不按照投标文件品牌使用,不符合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等行为,应接受违约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抽检出现一次上述违约情况,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不利后果。 (五)其他要求 1.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安全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药剂及设备的正确规范使用等内容。 2.能够定期根据现场情况给大厦提供合理方案,便于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工作的品质提升。 3.在例行杀虫工作之外若发现其他虫害,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应答,48小时内处理解决。 4.发现其他虫害应及时通知甲方相关项目部,甲方如需治理其他虫害,供应商应响应,相关治理费用另行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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