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有害生物防制分会

Pest Control Branch Of National Health Industry Enterprise Management Association

全国虫控招投标信息公示

一、谈判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企业信息沿山河、润扬河堤防白蚁检查防治项目

121000

1

谈判采购

(综合评分法)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注册的供应商,并提供下列材料:

1.1谈判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以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到投标截止日期间结果为准)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自然人、非法人组织无法提供上述第1.5、1.6、1.7项内容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8日至平台线上报名截止时间前(2025年4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

3、方式:谈判采购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自行下载

4、资料费300元/份,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本项目发布平台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https://cg.zbj.com/。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4月8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自行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平台线上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3.按时报名签到。

(三)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平台报名截止时间

2.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电子文件提交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

4.纸质文件提交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企业信息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5.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线下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平台线上报名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为准,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件、纸质版正本中,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四)谈判

1.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4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企业信息评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谈判费用

1.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次采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11】534 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等形式支付,提供发票。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扬财购〔2020〕40号)执行。

(3)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但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

(4)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企业信息

开户行:中信银行扬州邗江支行

帐号:8110501013401924016

(5)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解决,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即为同意此约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勘察集中时间为: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应自行考察以获取投标相关信息。

(八)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如对采购流程有疑问,请咨询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运营(客服热线400-660-7735,供应商指导QQ群:755712717)。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企业信息

联系人: 王科长

电 话: 15262248086

地 址: 扬州市太平北路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联系方式:13815828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