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 号、财库〔2019〕18 号文件)范围的,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3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