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各供应商限派一名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 〕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