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并依照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为南京市爱卫办备案单位,必须具有南京市有害生物防制协会一星级及以上证书(提供备案证及星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按项目需求使用四害药品,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药品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证)复印件和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有药品的质量保证书原件;
南京陵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信息(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骆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企业信息(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骆村社区除
四害代办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LXDL-20230425-01
项目名称:骆村社区除四害代办服务
招标项目概况:骆村社区除四害代办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4.2万元/年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并依照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为南京市爱卫办备案单位,必须具有南京市有害生物防制协会一星级及以上证书(提供备案证及星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按项目需求使用四害药品,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药品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证)复印件和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有药品的质量保证书原件;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南京陵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信息(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MAX科技园9幢B座3楼)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出售方式: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从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4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磋商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无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5月9日 14:00:00
(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 14:30:00
(4)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MAX科技园9幢B座1楼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
八、联系方式
8.1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骆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企业信息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
联系人姓名:梅主任
联系电话:/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MAX科技园9幢B座
联系人姓名:张冬梅
联系电话:1525508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