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害”消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为使我院环境达到国家爱国卫生运动要求,对院内“四害”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规范处置,现拟对我院“四害”消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企业信息(含凤北路院区、东镇路院区、女性健康管理中心、清风院区)“四害”消杀服务项目
二、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关项目经营范围的单位。
(二)具有四害消杀服务资质证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3年 3月31日至2023年4 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企业信息 总务科(四号楼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平玲 18977300101
四、文件要求:
(一)报名时按报名人资格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文件见报名资格),加盖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二)标书文件一式4份,单独成册。标书内必须按格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结合我院实际的详细“四害”处置方案等,用密封袋密封好。
附件:
1、“四害”消杀服务要求
2、“四害”消杀服务报价表
附件1
“四害”消杀服务要求
一、投标文件格式
各投标供应商根据以下顺序自行进行编写、完善,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一)投标报价表
(二)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不须提供)
5、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不须提供)
6、项目投入人员一览表及相关人员证件
7、投标人要求中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8、服务方案
9、服务承诺
10、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符合项目采购需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11、投标人业绩证明
二、评审标准
(一)综合报价
(二)服务方案(提供公司服务方案,且方案必须符合医院实际需求)
(三)综合资质、经营能力
(四)业绩
(五)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
三、服务内容
(一)负责我院(凤北路院区、东镇路院区、女性健康管理中心、清风院区)院区及外围“四害”消杀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4-10月每月对环境大消杀2次(含下水道熏消),其余时间每月大消杀1次(含下水道熏消)。
2、有白蚁、蟑螂、老鼠、蚊虫即时消杀。
3、按医院需要提供特殊区域的消杀服务。
(二)环境消杀符合疾控要求。
(三)使用“四害”消杀药物需符合国家管理规定,对人体及环境无害。
(四)负责提供消杀科室签字确认的除“四害”记录单。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四害”消杀的管理条例要求,按时完成消杀、处置、预防,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四害消杀记录单。
(二)工作人员需经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还未进行能力确认的人员在持证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工作人员需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
附件2
“四害”消杀服务项目报价表(格式可自拟)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年服务费(元) | 备注 |
凤北路院区 除“四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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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镇路院区 除“四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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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健康管理中心 除“四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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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院区 除“四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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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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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注:
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报价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方案,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报价表的各项内容,否则,响应无效。
3、报价表由多页构成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