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 2.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四害消杀类项目)。或报价产品供货业绩证明。(至少提供1份有效合同扫描件。) 3.供应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上三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授权代表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未在山东港口各权属单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提供网站截图或提供自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