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01 | 郴州市汝城县44座小型水库白蚁防治工程 | 见采购需求 | 1批 | ¥1225662.80 | ¥1225662.8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以上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五、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郴州市苏仙区玫瑰园二期(花溪谷)3栋1204
3、磋商文件获取需提供的材料要求: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④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⑤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站截图打印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套供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1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市苏仙区玫瑰园二期(花溪谷)3栋1204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磋商保证金: 详见磋商文件。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3年1月6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十、质疑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或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汝城县文明水库管理所企业信息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469219078
地址:汝城县文明瑶族乡
采购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735-2263810、13378058989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
附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期限已经届满的除外)。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确认通知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就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参加/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特此确认。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