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第二次)比选公告
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以 漳发改审﹝2019﹞79号文核准建设,由漳州祥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现我公司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具体的比选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第二次)
2、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后林村、新社工业区西侧、天宝大山东南麓。
3、 建设规模及内容: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25.7521公顷,总建筑面积20147.27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面积为5013.31㎡,新建建筑面积为15133.96㎡)。项目主要建设吊唁用房及吊唁厅、遗体处理用房、值班楼、人防地下室,火化楼、综合楼及食堂、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0554.49万元。
4、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0554.49万元。
二、比选内容及质量要求
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担本项目雷电防护装置施工跟踪检测等本项目竣工验收所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出具检测报告,满足工程验收要求,并协助比选人完成雷电防护装置专项验收工作。
2、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并满足工程验收要求。
三、 工作时限要求
自比选人发出具备检测的条件的通知起30日历天完成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及出具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且经验收通过。
四、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换发新证的,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具备气象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履行本比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同时,拟投入编制人员均需提供在职证明(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以岗位证书或劳务合同所署单位为准)。
4、比选申请人应遵守《企业信誉承诺函》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漳州祥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5、《服务承诺函》中的承诺报价和工作时限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6、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如有)。
7、2021年以来,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8、2019年以来,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9、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10、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规定,参选单位必须提供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的服务机构,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参选单位若中选后发现不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比选人均有权取消中选资格。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比选申请人如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五、比选方式:低价中选。
六、最高限价
本项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比选最高限价为0.46 元/㎡,该费用包含本项目竣工验收所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内容中产生的各项费用,中选后不再调整单价,工程量按实际检测建筑面积结算。本项目检测报告根据比选人实际要求对项目进行分期划分并出具,费用已包含不另计取 。
七、合同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选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比选人有权在中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最新税率低于比选报价税率,比选人有权在中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
八、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1、地址: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3室)
2、领取时间:_2022年_8 月_ 10 _日至_2022年_8月 12 日_8_:_30_~_12_:_00_,_15_:_00_~_17_:_30_(北京时间)。
九、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比选地点: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4室)
2、递交时间:_2022_年_8_月_ 16 _日(北京时间)_9_:_00 _ 至 _9_:_30_ ,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3、比选时间:_2022 _年 8月 16 _ 日(北京时间)_9 : 30 _ 。
备注: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时间在比选时间前半小时至组织比选时间截止。
十、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佰伍拾 元整(¥:150.00)
2、提交方式
①比选申请人须于 2022年 8 月 15 日北京时间16:00时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将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150.00)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第二次)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
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 漳州祥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 37700188000269309 |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①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备注:比选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十一、合同签订
1、中选人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派代表与比选人联系签订合同事宜。否则,比选人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导致比选人从其他候补中选人中重新确定中选人的或重新
比选的,中选人应当向比选人赔偿本次比选所发生的损失。在此情况下,比选人可将合同依次授予下一个候补中选人。
2、付款方式:中选人根据合同约定提交检测报告且经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通过后,中选人向比选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比选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0 %。
3、违约条款:具体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请比选申请人在参与本项目比选前详细阅读《技术服务合同》条款,一旦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将视为接收比选人规定的合同条款,并在中选后按照比选文件完成合同签订。
十二、 其他
1、本次比选公告将在____ (https://www.chinabidding.cn/)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
2、本次中选结果公示将发布在____ (https://www.chinabidding.cn/)的中选公示栏中公示3个工作日。
3、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因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取消中选资格的、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比选保证金;导致比选人从其他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选人或重新比选的,该中选人应赔偿本次比选所发生的损失(含中选人与候补中选人的报价差价、重新比选所发生的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损失),且将被比选人列入失信企业,不得再参与漳州祥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十三、 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祥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城投办公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7070619 联系人:小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3 邮编:363000
电话: 0596-2931058 传真:0596-2931058
联系人:小郑
比 选 人:漳州祥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 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