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财农〔2021〕203号及盘州市水务局企业信息2022年第二次局长办公会议纪要,现对盘州市清底河、木龙、小河、松官、刘家田、大木桥等6座水库进行白蚁防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盘州市清底河、木龙、小河等6座水库进行白蚁防治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通过发布谈判公告征集有相应资质的服务单位参与谈判,公告事项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盘州市清底河、木龙、小河、松官、刘家田、大木桥等6座水库白蚁防治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盘州市清底河、木龙、小河、松官、刘家田、大木桥等6座水库,按照水库白蚁防治相关要求,由服务单位作出白蚁防治实施方案,报六盘水市水务局审查、批复后按方案组织实施。
(三)治理地点:盘州市行政区划内。
(四)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为58.00万元。
(五)工期:90天。
(六)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七)采购范围:清底河、木龙、小河、松官、刘家田、大木桥等6座水库白蚁防治实施方案(经六盘水市水务局审查批复为准)、按方案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及谈判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八)成果要求:清底河、木龙、小河、松官、刘家田、大木桥等6座水库经白蚁防治验收后,在3年内应不在坝体及周边出现白蚁迹象;若经专业人员检查坝体有白蚁迹象,视为白蚁防治不彻底,白蚁防治项目不合格,白蚁防治单位应无条件自费进行白蚁防治达到要求。
二、防治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服务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服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且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服务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白蚁防治资质证书;
(四)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白蚁防治师执业资格及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需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
(五)服务单位近3年(2018年7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服务合同);
(六)参加此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七)服务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资料
2022年8月10日起至2022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30止(工作时间)在盘州市水务局企业信息(军民路59号)208室报名,逾期视为无效。
服务单位报名时提供资料(密封):
(一)企(事)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白蚁防治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需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四)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及职称复印件(盖章);
(五)服务单位近3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报名时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回。
四、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初审。根据报名家数及资格初步审查,若满足竞争性谈判要求,将对符合条件的方案编制单位发邀请函参与竞谈。
(二)竞谈时间及地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盘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州市水务局企业信息
联系人:张工 电话:0858-8133229 13678580296
附件:
盘州市2022年白蚁防治水库特性表
序号 | 水库名称 | 建设地点 | 坝型 | 规模 | 总库容(万m3) | 最大坝高(m) |
1 | 清底河 | 保田镇 | 土坝 | 中型 | 1011 | 45 |
2 | 木龙 | 丹霞镇 | 土坝 | 小(1)型 | 564 | 47 |
3 | 小河 | 双凤镇 | 土坝 | 小(2)型 | 10.6 | 20.6 |
4 | 松官 | 刘官街道 | 土坝 | 小(1)型 | 134 | 13.5 |
5 | 刘家田 | 竹海镇 | 土坝 | 小(2)型 | 30.1 | 18.1 |
6 | 大木桥 | 普田乡 | 土坝 | 小(2)型 | 13.4 | 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