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林业有害生物天敌购买及投放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05-17 至 2022-05-24 | 撰写单位: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
(林业有害生物天敌购买及投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林业有害生物天敌购买及投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2-00125 项目名称:林业有害生物天敌购买及投放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38,800.00 最高限价(元):438,800 一、★货物名称、数量及规格: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赤眼蜂蜂卡购买 |
★126000枚 | 要求以柞蚕卵为被寄生卵,每枚蜂卡含柞蚕卵粒180粒以上,每粒柞蚕卵粒内含赤眼蜂60-80头,赤眼蜂寄生率90%以上,羽化率95%以上,要求货物落地并提供投放服务。 |
花绒寄甲购买 |
★120000头 | 要求货物为花绒寄甲成虫个体,个体存活率95%以上,雌虫比例≥50%。包装方式为每30只成虫装于一管内,共计4000管。要求货物落地并提供投放服务。 |
二、★送货时间 因该产品为生物活体,具有时效性,具体送货时间与采购人协商。 三、★验收方式: (一)赤眼蜂验收: 1、数量验收 采购人从中标方提供的货物中随机抽取万分之三,检验样本数量,样本数量与要求数量误差≤5%,视为数量合格,如数量不合格,需中标方按照缺失进行补偿,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质量验收。 采购人将样品蜂卡置于培养容器内,放置于室温环境下,一周后观察蜂卡卵粒出蜂情况,卵粒上有羽化孔的视为已出蜂,无羽化孔的视为死卵,出蜂率≥95%的,视为合格,不合格的由中标方按照缺失进行补偿,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二)花绒寄甲验收 1、数量验收 采购人从中标方提供的货物中随机抽取5‰,检验样本数量,样本数量与要求数量误差 lt;1%,视为数量合格,如数量不合格,需中标方按照缺失进行补偿,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质量验收 采购人在傍晚室温大于22摄氏度的室内,将样品置于培养容器内,挑选活动的成虫,将不活动的成虫放置于另一培养容器内,并标记成虫位置,第二天观察其位置是否有移动,如有移动,视为活虫,不移动的,视为死虫,死虫数量不超过样品总数5%的,视为质量合格。 四、★投放服务: 中标方需提供生物天敌投放服务。 (一)赤眼蜂投放 中标单位需组织人员在3到5个工作日内完成赤眼蜂的投放工作,具体投放时间由采购人确定,投放总面积为21000亩,投放地点为针叶林内,投放方式为每亩地订挂6张蜂卡,即每10-11米间隔订挂一张蜂卡,投放所需耗材如图钉、塑料袋(筐)等由中标方提供。 (二)花绒寄甲投放 中标单位需组织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花绒寄甲的投放工作,具体投放时间由采购人确定,投放面积为2000亩,投放地点为棋盘山风景区及周边。投放方式为每亩地投放2盒(瓶),即每隔20-25米投放1盒(瓶),投放时需将所有虫体均倒出,容器回收。 五、★其他要求 中标方完成天敌投放工作后,需向采购人提供投放地点面积图,详细标记投放地块并标注每个地块投放面积及投放数量。 六、★付款方式 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并由监理公司验收投放质量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注:1、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因该产品为生物活体,具有时效性,具体送货时间与采购人协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如植物病虫害防治等)或具有农药经营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7日 18时30分至2022年05月24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政务服务中心2楼(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森林路88号 联系方式: 024-88050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 024-22524667 邮箱地址: syzbzx5@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2401802622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工 电 话: 024-22524667/15524212166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申请电子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