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镇“除四害”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4月26日
招标编号:DW-ZB(2022)-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受招标人委托,现就东吴镇“除四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W-ZB(2022)-010
二、招标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东吴镇“除四害”项目的承包单位
三、项目概况: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需求、年度预算金额、三年最高限价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服务需求 | 年度预算金额 | 三年最高限价 |
东吴镇“除四害”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后二年度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年度合同履约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内容。 | 20.5万元 | 61.5万元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定条件:
1、投标人要求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除四害”的相关内容(投标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 2022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和报名函,并于2022年5月 6日下午16:30前缴纳标书费, 将汇款底单以及报名函传真至本公司并至电王先生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电话:0574- 28830072/0574-28830650)。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王先生。电话/传真:0574-28830072/0574-28830650。
2.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快递费,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所投标段号)。户名: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开户行、帐号:宁波银行、12010122000560368。财务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六、投标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东吴支行;
银行账号:8120 0101 3020 21807;
到帐截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进出;
七、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5月13日14:00(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北路9号,丽璟酒店北面,综治楼2楼(东吴镇公共交易站),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5月13日14:00(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北路9号,丽璟酒店北面,综治楼2楼(东吴镇公共交易站),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
地址:鄞州区东吴镇镇南路1号;
联系人:邬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489288;
代理机构: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宁波市鄞州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02室;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电话0574-28830072,传真0574-28830650;
注意事项:
1、所有投标人严格落实测温、亮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同时所有投标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
2、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1、2条款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