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在近三年(扣除投标截止日当月往前顺推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5.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卫生虫害防治专业资质。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