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除四害”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三)、项目概况:“除四害”服务采购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采购控制价:36000元
(六)、服务期限:两年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除四害”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有害生物防治相关合法经营资质,配备固定专职技术员;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药剂、器械和技术服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须具备有害生物防治相关合法经营资质,配备固定专职技术员;
三、报价材料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提供);
(四).报价文件(见附件);
四、报价文件提交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截止时间:公告后的第五个工作日17: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需现场密封提交,未密封者将视为无效响应。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陈西路3号广西皮肤病医院2号楼8楼后勤保障科。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71-2274676
五、询价方式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我单位将选择投标报价最低的企业作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广西皮肤病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亭凉医院官网公示。
附件一、“除四害”服务采购清单.docx
附件二、报价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