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医院企业信息生物防治消杀服务项目洽谈会公告
招标办采字[2026]FW001号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拟招生物防治消杀服务项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欢迎各大供应商以优质的服务及优惠的价格积极参与。
一、项目范围
医院生产经营所有区域内的有害生物防治和灭杀,包含蟑螂、老鼠、蚂蚁及蚊、蝇等各类飞虫。总建筑面积19.63万平方米,具体为红旗街总院187054.28平方米、凯旋分院6267平方米、机关门诊部1843.03平方米、十号楼(原幼儿园)1100平方米,以及各楼宇内管沟管廊集水坑等。医院各疗区及科室每季度整体消杀一次,管沟管廊集水坑等每月消杀一次,门诊、食堂等特殊部位按照医院要求增加灭蚊蝇设施,日常发现有害生物则随叫随到。
服务标准:满足国检标准,按照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除四害标准验收。
二、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7.8万元/两年
三、付款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30个工作日支付当次服务款。
四、技术要求
1.服务人员:中标人委派正式的员工(有相关上岗资格证明)从事一切工作,并配合招标人提供相关证件。
2.现场管理:中标人从事消杀等工作的人员,应着相应的防护服装及护具。遵守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使用的工具、药剂、器材等不得随意放置,使用过的材料、包装等应当集中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3.药剂的使用:中标人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的药剂,并严格遵守人员安全操作规范。药剂使用调配比例及稀释浓度应当严格遵守使用说明。
4.器材(械)的使用:严格遵守招标人的经营以及作息要求,不得影响招标人的经营及管理工作。不得使用产生噪音及其它影响环境卫生及经营的器材(械)及用具。保证安全无事故发生。
5.各药剂、器材(械)等使用及操作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起到提醒作用,并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以保证人员安全。中标人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保证招标人人员、场所及设备、设施以及装修等的安全。
6.中标人应在使用前将所使用药剂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提供给招标人。
7.中标人每次作业应形成书面记录。并请所服务的科室及疗区负责人签字确认,交招标人管理科室存档。
8.中标人所使用的器材以及设备,应当自行保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存放于招标人任何场所。
9.中标人每年给招标人进行两次消杀专业及法规方面的培训。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中国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企业资质。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需要提供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1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按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所需文件;
6.提供企业的规模证明(如大、中、小、微型企业);
7.报名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8.报名单位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无需纳税和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报名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者提供承诺函。
七、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21日16:00止
报名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企业信息8号楼5楼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595441
联系人姓名:赵晓明
踏勘及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省人民医院企业信息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