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飞机施药防治项目
2.招标控制价:367.5万元,其中第一标段 156.8 万元,第二标段 156.8 万元,第三标段53.9万元。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宁阳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3 年飞防面积约 75 万亩(含所有林地、城区、村镇企业驻地、国有林场、苗圃等),共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宁阳县境内东经116°50'17'以西区域,面积约32万亩;第二标段为宁阳县境内东经116°50'17'至东经117°5'19'之间区域,面积约32万亩;第三标段为宁阳县境内东经117°5'19'以东区域,面积约11万亩。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宁阳县辖区内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的飞机施药防治。
3、需满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服务期限:20日历日。
5、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1)、施用药剂:灭幼脲、甲维盐。投标人所使用药品需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企业标准);
2)、飞防效果由宁阳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按照国家标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防治效果验收,检查合格才可进行付款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具有航空资格且同时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须提供商业运行合格证、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4、须拥有载药量 800 公斤以上的固定翼飞机(提供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两家,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全权代表(即牵头人)参加投标活动;②联合体组成须是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的单位和通用航空公司;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报价。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5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5月15日16:3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
地 址:宁阳县欣街路629号
项目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0538-5356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晖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项目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方式:0538-567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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